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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虎玲律师

  • 所属律所:

    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101201911137429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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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1065号中山广场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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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期房转让买卖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房产案件纠纷律师
[导读]:  徐虎玲律师,上海房产案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

 徐虎玲律师,上海房产案件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完工之前要是想进行售卖的,则此时必须要符合规定的预售条件才行,不然就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商品房预售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以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期房交付的标准是什么

  关于期房的交付,商品房买卖双方最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交付标准。目前的格式合同中仅规定了四种标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这四种标准都会取得一定的证明文件,但验收部门不可能对每套房子都进行验收,只能通过抽查方式进行,难免会有部分房产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就涉及到该种房屋是否视为交付

  作为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当然认为符合交付条件;但对客户来讲,自己的房子存在问题,肯定不算交房;开发商什么时候符合条件,什么时候算交房,修缮期间开发商需要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特别是对精装修的房产,存在问题的概率越大,但是现在的合同文本中却无法解决。因此,无论对开发商还是客户来讲,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好本套房产的交付条件及承担的方式都是非常有利的。存在问题的房屋如果视做交付,那么开发商承担保修,而不需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存在问题的房屋不视做交付,那么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需要向客户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作为赔偿,逾期交房超过一定的天数,则客户可以行使退房权。

期房转让买卖合同范本

  期房是现在一种独特的房产类型,所以在转让的时候是与一般的房产类型不同的,一般人们都会通过转让合同来进行房产的转让,只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合同该怎么写。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期房转让买卖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期房转让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已经了解甲方所属该房屋相关情况如下:

  甲、乙双方就买卖该房屋的交易方式为 ,自签定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上述房屋的预售合同及相关发票交至中介方保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出售该房屋的实际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签约后次日,于中介方查询该房屋除银行抵押外无其他权利限制及查封状况,且甲方将相关交易资料交至中介方后,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该笔定金自甲、乙双方所签定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购房款。

  甲方须自签订本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授权委托中介方办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及出售该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的委托公证书。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待双方签定买卖合同时的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1、乙方于签约后次日,直接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元整。

  2、乙方于甲乙双方至上海市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前,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 元整暂存于中介方帐户若甲方在与乙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的,则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若乙方在与甲方签定本协议后,反悔不购买该房屋的,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买卖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各自承担各自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任何一方不得因国家政策或税费调整而损害另一方、第三方或中介方的利益。

  甲乙双方于签定该定金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签定《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如双方就本协议约定之内容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皆选择至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或其合法授权人签字即生效,且乙方有权指定第三人完全承受本协议,作为将来追加该第三人作为买方主体之一。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 期: 日 期:

  中介方:

  联系地址:

  日 期:

  二、期房与现房的区别联系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已经盖好的房子,不等于是;现房;,已经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于是;现房;,而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现房是指开发商已办妥所售项目的《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即整体竣工并通过验收,购房者在购买现房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买即可入住。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所有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投资风险和投资回报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投资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

  而现房比期房好卖的另一大因素则是现房尤其是二手房还有一定数量的小户型,位置也相对较好,交通和周边设施也经过检验。有这样靠谱的房子,干嘛要眼睁睁死盼着期房呢

  所谓期房,是指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但还没有竣工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大产权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称为期房。购房者在购买期房时,应当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所谓现房,是指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并取得大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情况下,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便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商品房大产权的商品房,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手续并取得产权证的商品房。

  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期房与现房相比较,期房最主要的优势就是价格优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要低于相同条件下的现房价格。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减少资金的投人,同时也降低投资风险,要通过降低房价来获得购房者的支持。但是这种价格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它取决于将来房价的涨幅情况,当未来房价上涨时,这种价格优势是现实存在的,而当将来房价稳定或者下降时,这种价格优势实际上就不存在了。

  总体来说,期房的优势主要在于:

  期房价格低,有些项目期、现价差近10个百分点,对自住者来说划算,对投资者来说有升值空间。

  对于开发商而言,滚动开发可降低成本、节省资金。现房开盘,开发商大都不愿意,因为资金投人较大,开发商需要具备较雄厚的实力。因此,当前市场上,期房仍是主流产品。

  另外,期房与现房最关键的一个区别就是,期房的投资风险要远远大于现房。因为在期房销售中,房屋是否真地符合你的要求,购房者只能通过售楼书、沙盘、样板间、户型图等开发商提供的资料进行想像。但是在施工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种种因素导致最终的房屋与购房者预期的房屋不一致。相比之下,现房的风险就要小得多,因为房子是客观存在的,各个方面是否符合你的要求都可以得到实际的检验,无论是房屋的质量还是房屋的产权风险都比期房小得多。

  三、购买期房的注意事项

  由于许多商品房的开发是由某一个开发公司进行,而销售则由另一家代理商负责,所以,购此类期房时要看清代理商与开发商有无委托销售协议,有售房协议的才可以放心买。当然,购买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较多,这样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

  买现房时,在现场检查质量主要看以下内容:各厅室过道的地面、墙面、顶棚、门窗、各类管线设施、卫生洁具、配套的厨具、预留的电源插座、电话插孔、天线插孔、水暖煤气的五金件是否有质量问题或设置不合理。对于严重的问题,如裂缝、渗漏,要请售房单位给予解释,如不满意,请专业机构给予鉴定,问题严重,不可修复则可不买或退房。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期房转让买卖合同范本的全部内容。期房的买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所以说在转让的时候一定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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